2011年1月1日起就医请使用《社保卡》
全体员工请注意:自2011年1月1日起,您到医院就医时请使用 《社保卡》进行药费结算,届时您将无需现金支付属于"社会保险支付"的相关医疗费用。
如果您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到医院就医,结算药费时不使用《社保卡》,将可能发生北京市社会保险部门不为您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商业医疗保险也无法与您结算报销。
因此请您切记自2011年1月1日起,到医院就医时请务必携带《社保卡》和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(蓝本)
2010年12月7日起,我们将开始到各外航办事处发放《社保卡》,敬请关注!
医药费申报通知
请参加FASCO补充医疗保险的员工于2012年1月25日前申报2011年正常持社保卡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。
如果员工有未持社保卡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,请于2011年12月16日前联系人事部宋先生询问报销事宜,电话65325394。
FASCO人事部